就医服务
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>就医服务>惠民项目

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公卫项目服务流程

发布时间:2022-07-02

分享到:

(一)对象及范围:

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(含流动人口)。


(二)免费服务内容:

孕13周前,孕妇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建立《广西母子健康手册》,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;孕中期和孕晚期四次产前检查基本服务(孕16-20周、孕21-24周、孕28-36周、孕37-40周);产妇出院后7天内访视服务;产后42天健康检查。


(三)健康问题处理:

1.孕期健康管理中发现有异常的孕妇,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;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,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,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;

2.发现有产褥感染、产后出血、子宫复旧不佳、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,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、诊断和治疗。

3.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,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。

(不在定点机构检查的孕产妇,不能享受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)

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孕期保健科(产科门诊),咨询电话:0773-2863078

 
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