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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前筛查补助项目办理流程

发布时间:2022-07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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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补助对象:

15~20+6周的广西户籍(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,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依据)。


(二)补助项目:

    21-三体综合征、18-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。


(三)补助标椎:

财政补助115元/人。


(四)补助方式

1.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(需复印:身份证正反面或户主页+户口本本人页一份)、《广西母子健康手册》在筛查机构直接减免。

2.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如已自费进行产前筛查,可携带以下材料在筛查机构领取补助:

(1)孕妇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(需复印:身份证正反面或户主页+户口本本人页一份);

(2)产前筛查发票;

(3)产前筛查报告单;

(4)《广西母子健康手册》。


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,咨询电话:0773-286307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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